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廣場 (我有話要說!)] [廣場 (我有話要說!)] [廣場 (我有話要說!)] [廣場 (我有話要說!)] [廣場 (我有話要說!)] [廣場 (我有話要說!)] 花蓮第三選區縣議員候選人謝明圳新聞稿

台灣國土無價山林無價;全面禁採資源永續

2014年7月31日 16:13

 根據花蓮縣議會第 17 屆第 9 次定期大會花蓮縣政府自 102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3 年 3 月 31 日止工作報告表制定「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自98年1月12日公布施行,100年6月29日修正課徵標準由每公噸4元調整為5.2元,於102年1月13日實施屆滿4年並重行制定按每公噸10元徵收:102年全年預算數1億3,000萬元,實徵數為1億3,812萬元,其中30%(4,143萬元)依「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補助鄉鎮市要點」分配予各鄉鎮(市),預定於本(103)年6月份撥付。103年全年預算數1億7,500萬元,截至103年3月31日止實徵數為683萬元。花蓮縣礦石開採課徵標準從98年每噸4元到102年每噸10元,這個標準怎麼訂的? 

 

  水泥財團自從國民黨打著產業東移的口號政策,一路照慣例護航台灣的水泥財團,強勢變本加厲的在花蓮日夜炸山挖礦毀山滅林;其中要以遠東集團的亞洲水泥和台灣水泥集團在花蓮的水泥廠,每年只須付給地方政府,每公噸10元少許的採礦特別稅,花蓮已經一個山頭又一個山頭的斷頭,但是花蓮縣礦石開採課徵標準從98年每噸4元到102年每噸10元,這個標準怎麼訂的?是財團喊價還是少數官員與財團所訂的標準,對於國土無價山林無價的台灣與資源永續的前提,台灣必須立即全面封山禁礦,停止高耗能高污染的水泥採礦與產業繼續破壞國土,更應該有義務喊責任留給台灣下一代永續的國家資源。 

 

  值為重視的是遠東集團旗下的亞洲水泥花蓮場礦區;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高達二十餘公頃礦區而每年僅需繳不到八萬元的廉價稅金,據估計至少可以海撈五百億元左右的水泥暴利產值,在幕後水泥財團與太管處及地方政府首長和民意代表暗中的互動與暗盤,卻是司法檢調長期的三不管地帶,水泥產業的燃煤分配附加上在東部來路不明的水泥副料黏土來源,一場東台灣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的國土資源戰爭,政府為水泥財團利益護航,國家公園法一旦碰上水泥財團,竟然只能管只能管山上的猴子,如此可悲的國家毀山滅林政策,不僅在山上砍大樹斷了山頭,國土資源被賤價掏空出賣,海洋生態被蹂躪濫捕的黑色執政下場,少數人的利益卻毀滅了台灣的永續資源。 

 

  在台灣必須進入環境入憲的議題下,無論台灣的山林、河川或海洋,絕對要實施開放給相關民間法人團體,務實地辦理公益環境信託制度,以花蓮水泥業超級廉價的稅租即可獲得天文數字的暴利,或許地方政府和水泥財團在數字上可以隻手遮天,但是活生生被毀滅的山頭破壞不僅是看見台灣,更已被發現花蓮後山產業與環境的失衡,政府應全面開放進口水泥因應,更能抑制台灣水泥財團長期聯合壟斷國內寡佔的市場價格,以台灣水泥的生產供需比率,所有台灣廉價租稅但是高耗能與汙染的水泥產品,超過55%以上皆是出口外銷,更何況台灣的水泥產業,一直都是屬於暴利型的耗能低級產業,台灣的國土無價山林無價;全面禁採毀山滅林的水泥石礦,讓國家的資源得以永續,請政府盡速停止賤價出賣國土資源政策。

 






-------謝明圳-------
2014花蓮第三選區縣議員   候選人
泛太平洋聯盟論壇               召集人
台灣休閒航空協會               秘書長
    >>>>>發展台灣黑潮新興經濟     建立亞洲黑潮新興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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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聯統花蓮新聞網 於 10/04/2014 12:36:00 下午 張貼在 廣場 (我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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